文/陶学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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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想来,我大概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走出乡村,到城市打工的*一波民工潮。那时,刚刚建立的高考制度,为无数乡村孩子松开了死死绑在土地上的沉重枷锁,打开了一扇通往幸福天堂的大门。初心是有阶层区别的,《红楼梦》里刘姥姥孙子的想法,只不过是吃口饱饭,无论如何与大观园里的贾宝玉不同,乡下人的想法不高,无非就是摆脱那个魔咒一样的农村户口,到城里去大口吃肉,大块吃白面馍馍。虽然这种想法现在看来有点可笑,但那时是攸关生死的现实,令人无比心酸。那时,还没有阶层固化,不用比财富实力,也不用非得有个大权在握的爸爸,只要个人肯吃苦努力,许多理想之门还是友善敞开的。
虽然后来世道处处陷阱,步步惊心,但由于自己为自己定位准确,与建筑工地卖力气活的民工没有多大的区别,只是服务的老板与对象不同,尽管走得绊绊磕磕,但总算活得顺心静气。
我是带着当年母亲出嫁时姥爷送给母亲的嫁妆——一个珍贵的大木箱进入大学的。那个木箱承载了祝福与希望,送给了我,便把实现梦想的担子放在了我的肩上。八十年代,那的确是近代以来很充满进取精神的黄金十年。很显著的标志,人们不想墨守成规,固守家园,而是身在当下,心系远方。人们不满于现状,不满于那种死水一般的平静和贫困,心怀灿烂梦想,野心勃勃,向远方出发。像饥饿的野狼一样,渴望财富,渴望功成名就。人们像水流一样,四处飘荡,寻找天赐良机。这时,本能的欲望便摘下虚伪的面具,成为成功的动力和源泉。表面上无序和混乱,实际上充满生机勃勃的野性和张力。无数莘莘学子在背井离乡的苦读后成为栋梁之才,无数下里巴人离开故土流浪天涯海角去挑战贫困,又有多少人漂洋过海去寻找成功和天堂。活力在流动中奔涌,帆船在动荡中前行。动起来,便有了活力。余秋雨有一段话说的非常精辟:“正常意义上的远行者总是人世间比较优秀的群落。他们如果没有特别健康的情志和体魄,何以脱离早已舒适了的生命温室去领受漫长而陌生的时空折磨?天天都可能遭遇意外,时时都需要面对未知,许多难题超越精神贮备,大量考验关乎生死安危,如果没有比较健全的人格,只能半途而废。”在街头,在车站,在轮船上或渡口,那些潮水般涌向四面八方,睁着一双混着疲惫,或者迷惘,或者聪慧眼睛,匆匆奔向远方,寻找理想中的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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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故乡便被抛在身后。无数故乡被抛在身后。当点点身影头也不回地消逝在地平线上,她一定伤心于子孙的决绝。其实,当洪流滚滚到来的时候,所有的事物都无法置身事外,会被裹挟其中。
我的故乡,坐落在胶东半岛的胶莱大平原上。有个动听的名字,叫桃园。历史不可考,只有地方志记载的两句话:“明成化年间(1465—1487年),陶升、陶昴二人迁此定居。当时这里有片颇为壮观的桃树,故取名桃园。”村子虽然不大,也有点土气,但岁月的风尘,却掩盖不了美丽的容颜。村子很纯净,全是庄稼人,祖祖辈辈过着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的生活。说着古拙的方言土语,嬉笑怒骂、吹拉弹唱皆可成文章。使人觉得那些古朴的人真智慧。来自同一个祖先,老幼尊卑分得脉络清晰。都姓同一个姓,偶有三两家外姓,倒像点缀在老梅树上的几株稀疏的花朵,清香而不摇曳。
我常想,或许是为了逃避繁重的徭役,或许是为了规避残酷的战乱,祖先们在一个风起的日子,白云出岫般千里迢迢四处飘荡。忽逢桃花林,中无杂树,芳草鲜美,落英缤纷,还有一望无际的良田美池桑竹之属,于是,那些漂泊的人们便有了安身立命的家园。他们男耕女织,往来种作,无论魏晋,怡然自乐。偶有匆匆过客迷失桃花林,村民们便洒扫花径,邀客还家,杀鸡作食,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。
无数岁月里,村庄在大平原上安祥地过着生活。河流、路径,像些人体的奇经八脉,把村庄之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村庄又像些手牵着手的影子,说着浓浓的乡音,行走在苍茫无边的历史上。又仿佛是同一条藤上结出的多籽的甜瓜,显示着多子多孙多福寿。
作为土地之子,故乡的农人们没有渔夫那种浪迹天涯的潇洒,无法感悟秋水上“干荷叶,色苍苍,老柄风摇荡,减了清香月添瘦黄”那种寂寞和空灵。作为平原之子,又没有山里人那种隐士般的高调洒脱,甚至一生都没有走到平原的边缘,想象不出那满山满谷红叶黄花的热闹景象,故乡的美,是土里的金子,体现在简单平易的生活中。春天,平原花香满院,小桥流水。夏日,雨收云过,水冷瓜甜,绿树成荫,蒲扇轻摇。秋天,古村落日残霞,轻烟老树寒鸦,白草红叶黄花,自然是一种生命与自然的浪漫交响。而冬天则是沉思的季节,对着暖暖的火炉,一年走过的历程便历历在目。
然而,故乡风景再美丽,也没有抵挡住远方诗酒玫瑰色的暗香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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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是乡村之梦。然而,有一天,突然大梦苏醒,发现,诗和远方不在别处,正在故乡。原先的出发,成为魂牵梦绕的牵挂。
可悲的是,出走之后,却发现无法再次进入故乡。如果说当年出乡,是苦难生活中的自我救赎,而今还乡,则是灵魂在苦难中的自我救赎。出乡难,还乡更难。
不知什么缘故,故乡的桃花凋落了,宽阔的道路替代了原先弯弯曲曲的胡同,房屋一律规划的整齐划一,路两边的村庄,孪生兄妹般一个模样,使人难以分辨。古老的村落,有时像行走过威力巨大的飓风,在所经路途,到处留下“到此一游”的痕迹。只有路边偶尔留下的一两棵古树,像昔日老屋中点燃的油灯,为迷路的孩子指点着回家的道路。
故乡像块野性的石头,已被风雨雕刻得面目全非,那些清晰的老风景,只是深深留存在脑海之中。对于身居闹市,厌倦驯化,向往自然的人们来说,故乡其实只是一个记忆中的幻影。有时看来,当年的故乡也并不十分美好,只不过是一群草,一群羊,一群庄稼,一群人,为了取暖,挤在一起。气味有时恶劣,可是很暖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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